大陆将对新型显示产业采取进口税收优惠
大陆财政部、海关总署等近日推出优惠政策显示,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底,对新型显示器件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和净化室配套系统、生产设备零配件,对新型显示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免征进口关税。
新浪财经报导,大陆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2021-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北京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主管合伙人王冬生指出,对新型显示产业进行进口税收优惠支持,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有助于企业在成本、价格等方面更具竞争力。
财政部等3部门2016年曾发布《关于扶持新型显示器件产业发展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时间是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相较此前文件,此次最新的通知在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外,明确了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件和Micro-LED显示器件免征进口关税。
通知还要求,承建新型显示器件重大项目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期间进口新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对未缴纳的税款提供海关认可的税款担保,准予在首台设备进口之后的6年(连续72个月)期限内分期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6年内每年(连续12个月)依次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总额的0%、20%、20%、20%、20%、20 %,自首台设备进口之日起已经缴纳的税款不予退还。在分期纳税期间,海关对准予分期缴纳的税款不予征收滞纳金。
王冬生对此指出,一些新型显示产业项目前期投入较大,增值税申报一般会形成留抵税额。政策允许分期缴纳进口增值税,这将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
分析认为,大陆新型显示产业将获得更多政策支持。工信部财务司财经处处长何年初日前在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Mini/MicroLED显示产业分会第一次成员大会上表示,财务司一直积极推进新型显示产业发展,促进相关新技术、新业态、新场景、新模式的培育应用,加速创新叠代和绿色低碳发展。当前,Mini/MicroLED已经成为新兴产业的突破口,为此,应推动产业基金、引导基金和各类社会资本支持Mini/MicroLED显示产业可持续发展。
此外,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还将制定印发《2021-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并动态调整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免税进口商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