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将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消费税

今年6月12日起,对部分成品油视同石脑油燃料油征收进口消费税。(shutterstock)

大陆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日发公告称,自今年6月12日起,对部分成品油视同石脑油或燃料油征收进口消费税。公告主要涉及三种成品油,主要包括混合芳烃、轻循环油和稀释沥青进口产品

据悉,混合芳烃、轻循环油和稀释沥青通常含有较多芳烃或沥青成分,一般不用作燃油。近年来,少数企业大量进口,加工生产为不符合大陆国家标准的燃油,流向非法经营管道危害成品油市场公平,存在较大社会安全隐患,造成环境污染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解决上述问题,大陆国内已将有关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金联创成品油分析师李旭表示,对于大陆轻循环油和混合芳烃贸易活跃华南华东地区来说,这一政策的实施等于对调和油品市场进行了一次洗牌。

李旭认为,对于大陆国内各大炼厂来说,对轻循环油和混合芳烃征收进口消费税,国内油品供应或将紧张,成品油价格将显现上涨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