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提供弱势比率调高为40% 包租代管免税额扩增至1万5千元
立法院会18日三读通过《住宅法》修正草案,明定调高社宅提供弱势者的比率,由现行的30%提高到40%。屋主参加社宅包租代管,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税额度由现行的不得超过新台币1万元,扩增到1万5000元。
三读条文明定,主管机关及民间兴办之社会住宅,应以直辖市、县(市)辖区为计算范围,提供至少40%以上比率出租予经济或社会弱势者,另提供一定比率予未设籍于当地且在该地区就学、就业有居住需求者。
此外,本次修法也新增「因怀孕或生育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并将其纳入经济或社会弱势者身分。
为鼓励住宅所有权人参与社宅包租代管,三读条文规定,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税额度不得超过1万5000元;减征租金所得税规定,实施年限为5年,其年限届期前半年,行政院得视情况延长,并且删除现行「以一次为限」的限制。
为避免住宅所有权人参加包租代管出租住宅,成为税务机关追查租金所得税的依据,三读条文明定,住宅所有权人参加包租代管所签订的租赁契约资料,不得作为查核该住宅所有权人租赁所得之依据。
另外,为提升住宅社区环境品质,三读条文也规定,直辖市、 县(市)主管机关应主动办理社区整体营造、环境改造或环境保育、电动车辆充电相关设备之推动,并且纳入住宅计划。
其他人也看了这些新闻...
►侯友宜宣布:新北全面关闭图书馆、运动中心等公共场馆►侯友宜宣布:八大场所一律停业 营业场所全面人流管制►禁陪考!北市国中会考采5大措施 吃午餐得用「防疫隔板」
►振兴一下我们的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