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包租代管税 最多省1.8万元
包租代管好处多多!内政部今天表示,房东加入社会住宅包租代管,除每月租金享1万元所得免税额外,1万元以上租金收入还可享60%的抵扣费用额度。以每月收租2万元来看,所得税较未加入的房东可省税近1.8万元。
内政部今天发出新闻稿指出,房屋委托包租代管可享所得税减征,并依参加社会住宅或一般住宅方案的不同,而享有不同所得税减征优惠,因包租代管社会住宅,具有社会公益,故减免额度较高。
依住宅法规定,房东将租赁住宅提供作为社会住宅,每月租金可享有1万元所得免税额,及1万元以上租金收入60%的抵扣费用额度。
以房东去年全年参加社宅包租代管为例,月租金2万元,年租金24万元,假设所得税率20%,租金2万元扣除免税额1万元后,其余1万元还可扣除60%费用,房东每年租赁收入缴纳所得税,从过去2万7,360元降至9,600元,可省税1万7,760元。
另外,房东若依去年6月27日上路的「租赁住宅市场发展及管理条例」,委托包租代管业者管理一般租赁住宅,且契约期间达1年以上,每月租金所得也可享有6,000元免税额,及2万元以下租金收入53%的抵扣费用额度。
以房东自去年8月起参加一般住宅包租代管,月租金2万元为例,5个月租金收入达10万元,租金2万元扣除免税额6,000元后,所剩余的1万4,000元还可以扣除53%费用,仅需缴所得税6,580元,与原先自行出租应纳税额1万1,400元比较,立即省税4,820元。
截至今(108)年4月15日止,已有198家包租代管业提供服务,并有3,890名房东将房屋委托社会住宅包租代管。5月1日报税即将开跑,近日内政部陆续接到房东询问,5月申报租赁所得减征方式。
内政部指出,若房东采综合所得税网路系统申报者,可于申报「所得种类」栏位勾选租赁所得,「所得格式」栏位勾选「租赁住宅市场发展及管理条例」第17条或「住宅法」第23条规定,即可于系统内填载租赁契约相关资讯;若采书面申报,也可于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书找到相同栏位。
此外,如房东于出租租赁住宅所支付必要费用较高时,也可参考「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第15条规定,检具折旧、地价税与房屋税、修理费、财产保险费等费用等证明文件,改采列举方式向辖区国税局申报,详细资讯可向辖区国税局洽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