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住宅地震险投保率 立委江永昌:可增2千元抵税扣除额
▲立委江永昌邀请产官学界举办利用租税优惠,强化住宅地震险、汽机车责任险等议题公听会。(图/立委江永昌办公室提供)
目前国人住宅地震险的投保率不到35%,汽车的第三人责任险投保率约7成,而机车则不到25%,有学者专家建议是否将以上的保险费列为抵税项目或是立法为政策性保险。
立委江永昌、何志伟与赵天麟今天召开一场「利用租税优惠,强化社会安全网」公听会,于会中指出现行住宅地震保险投保率截至108年3月为止34.77%,为增加保险覆盖率,是否应借由所得税法第17条中列举扣除额增列住宅地震保险项目,并增加2000元扣除额,以增加民众投保诱因。
保险犯罪防制中心董事长邵之隽表示,住宅地震险列入个人所得列举扣除额税损仅有1.8亿,若是以江立委提出限缩适用条件的情况下,与营业税所得相抵可能小于1亿。但是若能促成目前仅37.4%的地震险覆盖率的提高,将能有效限缩如921巨灾对台湾经济的影响。
邵之隽还说,更何况,目前大多地震险所覆盖的反而是921以后的新房,而不是真正需要被覆盖的中产与底层群众的住房。换句话说,这个政策某种程度可调和因为贫富差距所造成的不同阶层间承受巨灾能力的鸿沟。
对此,保险局局长施琼华则表示,住宅地震保险为商业保险,在当初保险法制订时,很难去强制人民纳保,只能要求产险业对住宅地震险提供财损保障,施局长也认同若增加税赋上的优惠,将会提高投保率。但有关税制上的规划,金管会尊重财政部。
财政部则认为,政策上若将住宅地震保险由商业保险转为强制性保险而具社会保险性质,未来在立法技术上,该保险费或可评估参考目前全民健康保险费列举扣除规定之可行性,财政部持开放态度,未来可以有更多讨论。
【住宅地震保险】
民国88年9月21日集集大地震后,政府有鉴于地震保险投保率极低,因而建立地震保险共保体系、强化地震保险机制。该政策性保险自91年4月1日实施,每户房屋保额以150万元为限及临时住宿费用20万元,保费一年1,350元,然而至107年底以来投保地震住宅险全国平均投保率为34.53%。且当中多数是因应银行房贷而投保。
【任意第三人责任险】
根据产险公会统计,汽车的投保率为70.10%,机车投保率仅24.93%。
以107年度车祸事故来说,平均每天发生约800件车祸事故,当中造成人员伤亡有291,921人、死亡人数为1,457人,107年司法院判例中,有人员亡故的车祸判赔金额平均值都落在500至600万之间,现今强制险的死亡200万给付只能支付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