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公关捡尸性侵 不守职业纪律还说是她自己脱光光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台中某夜店公关在店内见到一名酒醉女子借口载她回家理由,进入女子家中强制性侵,女子强烈反抗,哭喊「不要这样」、「我很痛」,仍阻止不了男公关恶行。张男事后辩称是女子自己将衣服脱掉,只穿内裤房内手机、喂宠物,他才会犯下大错。法官认为男子没有悔意,改判3年8月徒刑

▲女子躲进厕所求救,男子硬闯性侵。(图/达志示意图)

男公关假借好心载女子回她住处休息,并留在房内不走。女子越想越不对,吓得跑进厕所打电话男友求助,电话打到一半,男子就闯进厕所中,将女子拖到床上,强压性侵,女子极力反抗,在男子右上臂留下抓伤,性侵过程约十分钟。

女子事后报案、提告,并到医院验伤,检方也从女子阴道中验出混合型DNA,不排除混有男公关和女子的DNA。一审时,法院依强制性交罪判男子3年2月,女子不服提起上诉。

台中高分院审理时,男子辩称女子在房内自己将衣服脱掉,只穿内裤玩手机、喂宠物,并指她进厕所时并未打电话求救,才会让他欲火焚身。但这段说法与他在警讯时坦承确实有强压女子性侵的证词不一致,法官因此认为张男没有悔意,从事夜店公关又不遵守职业纪律,因此改判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