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大厅捡尸21岁女 洋男撇性侵:有先问Hotel Ok?

▲图为示意照,无关本案。(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美国男子麦可2014年6月某日清晨,在台北信义区SPARK夜店「捡尸」一名女子性侵;台北地院乘机性交罪判他1年10个月徒刑,缓刑4年,缓刑期间交付保护管束,刑满后驱逐出境

判决指出,麦可与被害人(以下称A女,当时21岁)素不相识,2014年6月8日清晨5时许,在ATT 4 FUN大楼1楼大厅,看到从夜店出来、烂醉意识不清倒卧的A女,认有机可乘,搀扶对方搭乘计程车,前往他投宿的饭店

当时被害人昏沉睡去、无法行走,麦可将她抱进房间,褪去女方内裤,但因为自己也喝了酒,未能勃起,A女因为受到惊吓而醒来,致性侵未得逞。女方在挣脱时与麦可拉扯,逃离房间后自行搭乘电梯下楼离去,并报警处理。

麦可辩称,当时曾以英文向A女确认「OK, HOTEL?」、「YOU SURE?SURE?HOTEL YES?」,对方回答「HOTEL YES」;不过,A女否认,「我当时已经意识模糊。」饭店安全人员则证称,早上6点看到该女子在1楼电梯口徘徊,上前问她是否需要帮忙,「当时这名女子哭哭啼啼,说老外性侵她,她要报警。」

法官认定麦可有性侵犯意,犯后否认犯罪态度不佳,但审酌他并无前科,且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并赔偿,女方瑀表示愿原谅被告不予追究,因此给予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