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调的办公室恋情 女房仲公司内遭酒醉同事扯发性侵

高雄一名女房仲与李姓男同事感情不错,却在公司内被他以暴力手段性侵,当场割腕明志。(示意图达志影像/非本文当事人

社会中心/高雄报导

高雄市李姓男子从事房仲工作,2012年10月28日晚上7时趁办公室已无旁人,竟扯着原本与他友好的女同事头发、到公司楼上性侵得逞,导致她当场割腕明志;李男法院时强辩她割腕是因为嗑药,并称自己与对方情侣被告性侵是因为欠她10万元,不被最高法院采信,12日被依强制性交罪判刑4年定谳。

判决指出,案发当时,20出头岁的被害女子才到职1个月,因为常与30岁的李男互动亲暱,被其他同事认为有恋爱关系;案发当晚,他们两人独自留在办公室,喝了酒的李男趁着醉意,悍然实施强制性交,完事后呼呼大睡;被害人身心受创、不甘受辱,当场持办公室的剪刀割刺左腕自残,留下满地鲜血,但还是回家休息,隔日验伤提告。

李男到案后矢口否认犯行,辩称与是被害人是男女朋友双方性关系在你情我愿下发生;但法院调查,被害人下体撕裂伤显是在缺乏分泌物润滑下,遭异物强行侵入所导致,不采信李男说词依法判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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