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书上谈怀孕事 办公室奸情男女同起诉

男女私通不一定要「捉奸在床」。

地方中心桃园报导

桃园县一名邱姓男子在脸书上婚外情女子讨论怀孕的事情,被他的妻子发现并且提告,两人矢口否认,说那只是玩笑话,但检方勘验两人脸书对话,认为确实有奸情,依妨害家庭罪嫌将2人起诉。

无所不能的脸书,现在功能再添一桩还能抓奸,桃园县31岁已婚邱姓男子与21岁黄姓女同事发生办公室恋情,两人多次到汽车旅馆偷情,后来黄女发现自己怀孕,男方却避不见不面,只好在脸书上讨论如何处理,结果邱男妻子发现提告,检方勘验脸书之后起诉邱姓男子及黄姓女子。

抓奸不必在床,咸湿对话成证据

原来黄姓女同事在脸书上说,「月事没来、我有了,怎么办?」邱姓男子不想认帐,回复说「生下来就一起死,反正生活那么无趣」,黄姓女同事回说「我不会用小孩绑住你」,邱姓男子再说「反正生下来,你我就准备去坐牢」,「那个没来不代表有了」,摆明不想负责任。

这些私密对话,后来被邱姓男子的妻子发现,气得控告两人妨害家庭;不过,邱姓男子与黄姓女同事都否认奸情,但是检方认为,女子的月事不可能跟普通朋友聊起,邱姓男子要女方「不要生下来」,这种对话也不像开玩笑,邱姓男子本来以为避不见外遇对象就没事,但没想到栽在脸书上,两人被依妨害家庭罪起诉,这也是脸书抓奸的第一例。(右上图:「隐乳玉女长泽雅美在《桃花期》的咸湿戏码,翻摄Youtube)

男女私通不一定要「捉奸在床」有类似案例,一名已婚林姓女子在网路即时通与杨姓男子大谈2人性爱情节露骨对谈内容包括2人相约在旅馆碰面「办事」,以及过程中未戴保险套、担心怀孕等,被丈夫发现提告;一审法官通奸罪判林女3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林女不服上诉,台中分院法官认为,林女与杨男在即时通的对话内容,证明两人有通奸事实,维持一审见解,林女判3刑个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