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继子口交 狼父判刑5年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中部地区一名男子2度让9岁继子为他口交台中分院审理终结,18日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处这名男子5年徒刑

这名男子与育有9岁儿子女子同居,之后两人结婚,2009年暑假,男子在卧室要求男童为他口交;2010年10月,男童就读五年级,又再要求为他口交。

法官认为男子行为不足取,但未以暴力方式伤害男童,恶性并非重大,审酌男子国中毕业教育程度,以性交满足私欲,影响男童身心健康,依妨害性自主判刑5年,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