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侵年幼继女183次 狼父被判12年

台南1名铁工涉嫌对继女性侵或猥亵高达183次,被台南地院合并判刑12年。(本报资料照片)

台南1名铁工将未满14岁的继女视为性玩物,从2018年5月对方就读小学4年级起,直到2022年12月初,4年多来先对继女抚摸胸部及下体,进而变本加厉平均每周强制性交1次,直到发现继女有男朋友向学校告状,对方才将此事告诉老师,全案曝光。由于继父对继女性侵或猥亵高达183次,台南地院合并处刑12年,可上诉。

台南地院认为,继父理应抚育、照顾继女,竟为逞一己私欲,罔顾伦常及心理人格健全发展,长期对继女性侵,已使对方承受身心极为煎熬的重大创伤,需要长期接受心理咨商,且严重影响继女身心健全成长,也使其日后对于两性相处、人际互动产生不当影响,更显见继父对女性身体自主权毫不尊重,恶性不轻。

据了解,这名铁工与继女的母亲结婚后,同住在台南市。案件曝光后,铁工也坦承犯行,妻子因无法谅解丈夫的行径,也对女儿被继父蹂躏一事感到痛心,两人已离婚。

判决指出,从2018年5月初继女就读小学4年级下学期起,直到小学5年级上学期时,继女仍未满14岁,继父涉嫌在与继女同住的住家,违反对方意愿,强行摸女方胸部与下体等身体各部位,至少猥亵20次得逞。

随后,从2019年3月初继女就读小学5年级上学期,直到2022年11月初未满14岁之前,期间除有5个多月继女与母亲短暂搬离继父住家,其他时间继父以约每周1次、每月4次的频率,分别在住处房间、浴室或工作室等处,违反继女意愿,以性器官或手指插入继女下体,估算至少强制性交158次。

另外,从2022年11月初继女满14岁后,直到同年12月5日止,继父同样对继女以每周1次的频率,违反对方意愿性侵,前后共有5次得逞。经统计,4年多来共性侵、猥亵继女至少18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