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上司八卦「与女同事暧昧」 房仲公司经理判赔20万元

办公室八卦可能牵涉不法。(示意图达志影像/非本文当事人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张姓男子信义房屋任职经理,前年向同事爆料柯姓上司女同事有暧昧,遭柯提告求偿200万元,张虽辩称自己所说内容关乎上司对待部属是否公平,属于可受公评范畴,但仍被台北地院在17日判赔20万元。全案还可上诉。

根据判决,张男2013年调职,在与林姓男子交接时,竟爆料柯姓上司与某名女同事「有暧昧关系」、「在上班时间出去,两个人都被看到」,被当事人得知后认为严重损害名誉,一状告法院

张男在法庭上辩称,自己只是将同事间传言加以转述,而且所提内容关乎上司是否公平,属于可受公评范围。但台北地院审理认为,张男所用的「暧昧」一词影射男女关系,系攻击原告私德,而且被告对所转述之事未经合理查证,已构成对柯男名誉的非法侵害,惟赔偿200万元金额过高,审酌张男财力,以赔偿20万元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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