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讯女同事「想跟你爱爱」 银行经理判赔20万

台北地院(陈志贤摄)

知名银行黄姓资深经理,与同事人妻传暧昧,女同事老公发现2人每天以LINE通软体互传情意,甚至2人多次同赴旅馆,以黄侵害配偶权,提告求偿200万。黄坦承2人同赴旅馆,但未发生关系,只愿赔5万元,台北地院依据黄传讯给女同事「想跟你爱爱」等讯息,不采信黄说词,判黄赔女同事老公20万元。

女同事老公控称,他与妻子2017年结婚至今,黄仍于去年12月与其妻暧昧,每日均以LINE通讯软体对彼此表达思念、甚至传送欲亲吻、拥抱对方讯息,妻子也多次传送清凉照片给黄,2人赴旅馆至少3次,他今年2月在妻子手机内发现2人亲密对话,才得知此事,以黄侵害其配偶权,提告求偿200 万元。

黄男辩称,他与女方是同事关系,但因女方自去年10月起即主动对他释出善意,表达仰慕之情,他一时不慎情迷,与女方一起前往旅馆,有亲吻、拥抱、爱抚,但没有发生性关系。他与女方共同侵权,只须赔一半,认为赔偿5万元即可。

法官认为,虽黄男坚称2人未发生性关系,但黄曾多次向女方表示「明天可以来一下刺激一下」、「想跟你爱爱」、「要不要去爱爱?你在哪,我去找你」等性暗示言论,且2人亦不只一次前往旅馆,确有逾越一般男女社交分际之亲密交往情事,判黄赔女同事老公20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