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包厢费还传讯「想跟妳做爱」 他惨赔8万元
新北市孙姓男子积欠网友KTV包厢费,遭催款后还传讯称「想跟妳做爱」、「想用舌头嘴巴满足你」等讯息,新北地院判处其赔偿8万余元,全案可上诉。(蔡雯如摄)
新北市孙姓男子2019年8月间与网友小瑜(化名)见面,2人原本约好要去KTV唱歌,孙男却因故缺席,小瑜为他垫付包厢费用,便在数日后传讯向孙男讨要欠款,未料孙男却传讯称「想跟妳做爱」、「想用舌头嘴巴满足你」等讯息,还说已经搬到小瑜家附近,小瑜不堪孙男变态行径,提告求偿,新北地院判处孙男赔偿8万余元。
判决指出,孙男2019年与小瑜相约到KTV包厢唱歌,但却因故无法到场,要求小瑜代垫1449元包厢费用,并承诺会返还欠款。不过,孙男数日后收到小瑜LINE讯息,要求返还欠款时,却传讯称「我们去泡温泉」、「过夜我会亲你」、「要来跟我做爱吗」。
小瑜见状立刻传讯询问对方是否疯了,但孙男仍持续传讯称,「我认真的」「想跟妳做爱」、「做爱也可以很绅士」、「好好爱抚」、「我是啊我对你很变态」等语,还暗示小瑜已经搬到她住家附近。
小瑜发觉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气愤提告求偿50万元,孙男到案后表示,他传讯当日在家中喝酒,酒醉之余才会传讯给小瑜,事后已向对方道歉,并认为小瑜求偿金额过高。
不过,法官认为,小瑜在孙男传讯后一再表达反感,要求对方自制,但孙男仍多次传讯,想要对方与他发生性关系,明显违反小瑜意愿,冒犯小瑜,使其心生畏惧,因此孙男行为是故意侵权的性骚扰行为,应当负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判处孙男赔偿8万1449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