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赌妻赔光退休俸 悲惨警还被讨50万元赡养费
▲法官认为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判准离婚。(图/视觉中国CFP)
原任职于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三总队的吴姓警官,一生奉献给国家,未察觉妻子因长期签注六合彩欠下大笔债务,直到接获债主索讨25万元赌债,甚至扬言将对外大肆宣传并告知保三总队单位长官,让他当不了警官职务,才知道妻子原来已沉迷六合彩多年,不得已下帮忙还债,结果事后还散尽近千万元的退休金,他决定诉请离婚时,没想到妻子又要求50万元赡养费,让他心灰意冷。
判决书提到,吴男接获债主电话后深感讶异,向妻子求证,才知道她不改赌博恶性,竟又参与民间合会,将得标会款清偿赌债,为避免影响工作,自己即向友人商借款项以偿还被告之民间合会债务,并再次容忍妻子且多次劝说回归正途;不料,隔一个月吴男竟被妻子要求提早退休,并一次领出全部退休俸,用以清偿庞大债务,基于夫妻之情,不得不再次容忍,不得不把退休俸及出售房屋,总计清偿债务已近千万,存款早已日渐用罄。
吴男和妻子分居迄今已达3年,认为妻子不思振作分担家计,又耽于赌博需索无度,迄今仍积欠庞大债务,实在无法再忍受,且分居期间并无任何互动,徒具婚姻之名而无夫妻之实,夫妻间之感情时已因长期疏离而不复存在,婚姻显已发生严重破绽,而无法继续维持,无法达实质夫妻生活之婚姻目的,因此依民法第1052条第2项之规定请求判准离婚。
判决书指出,吴妻在法院审理时曾当庭表示同意离婚,但希望老公再给付50万元作为赡养费;因此基隆地方法院民事庭法官认为吴妻仅是想跟丈夫拿取金钱,并无积极表示如何共营夫妻生活,故难期待2人再复合,共同建立和谐美满之家庭。
最后,法官认为任何人倘处于2人情况时,均难期待继续维系婚姻及家庭生活之和谐,客观上已达丧失维持婚姻意欲之程度,应认婚姻已构成难以维持之重大事由,因此依民法第1052条第2项规定请求离婚,为有理由,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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