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欠21万赡养费却出国又买车 她怒讨50万「发达金」

▲她向前夫赡养费和「发达金」。(图/达志影像

社会中心台南报导

一名周姓女子吴姓丈夫离婚后,要求对方每个月都要给2万元赡养费,但如果「日后发达」就要再给她50万元,但后来发现吴男欠了21万赡养费,却还是出国、买车,因此愤而提告,但法官认为周女并没有吴男「发达」的证据,因此仅能拿到积欠的21万元。

据判决书,周女在15年前离婚后复则扶养2名女儿,并约定由吴男每月支付2万元赡养费,并另须给100万元,不过只先付一半,另50万等他发达再给,不料对方从去年1月起每月都只给1万元,今年2月更是完全没给,也曾到加拿大等5个国家游玩,还换了中古车,因此认定对方已经「发达」,提起给付赡养费告诉,要求给付积欠的赡养费共21万元,及迟未支付的50万元。

对此,吴男辩称,说后来少给1万,是因为大女儿已大学毕业,也开始上班了,才会付一半,2月则是忘了,而且且当初约定的发达,指的是像王永庆或有上千万存款,但根本就没有。

台南地院家事法庭审理后认为,双方当初约定吴男每月给付2万元,但是没有说子女成年后可减少或不用支付,因此判吴男仍须支付21万元赡养费,而吴男出国是在离婚前发生的事,买中古车也不能证明有发达,因此判50万仍不需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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