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5分钟vs.台商学校?法官:对岸教育水准也没比较好
▲苏男与前妻为小孩该在哪读书,对簿公堂。(示意图/达志影像)
苏姓男子与前妻原先在大陆工作,离婚后,妈妈希望儿子留在当地读书,向法院声请前夫交出护照和台胞证。桃园地院认为,台湾教育环境不差,而且路程只需5分钟,驳回请求。
判决指出,苏男1年多前离婚,接儿子回台读小学,不过前妻希望让小孩留在台商学校,不仅熟悉环境,她也能就近照顾,因此向法院声请前夫交出护照和台胞证。苏男反驳,住所离学校走路只要5分钟,而且台湾的教育水准不输大陆,假日也会陪儿子出门运动,留在台湾更好。
法官认为,留在台湾念小学也可以获得适当的教育,不必舍近求远,裁定不需交出护照和台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