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甲师偷吃人夫 暧昧简讯「爱你一辈子」判赔15万

丁姓男子与小三互传暧昧简讯,正宫认为内容侵害配偶权,士林地院判赔小三须赔偿15万。(本报资料照)

丁姓男子与妻子结婚25年,去年与从事美睫、美甲的张女爆发婚外情,两人今年1月出入汽车旅馆,以FB Messenger互传爱意,丁自称「老公」,称呼小三「老婆」、「宝贝」,丁妻认为侵害配偶权求偿200万,士林地院审结,审酌双方身分资力与加害情节,判决小三须赔偿正宫15万元,可上诉。

丁妻依手机的卫星定位资料,查知先生出入汽车旅馆,前往张女北投的住处,但张女否认有任何亲密肢体接触行为,甚至过夜,不过两人互传的暧昧简讯,都被丁妻撷取,作为呈堂证供。

丁男传讯息给小三「老婆我爱你一辈子、一辈子在一起」,小三则回传爱心贴图,并询问「多爱」,丁男回传「比你深,哈哈」甚至要求小三,IG不要追踪其他男性,小三则回答「你感受不到我爱你吗?」丁男则「我会一直爱你,我们越单纯,会越加深爱」。

判决指出,侵害配偶权的行为,不以通奸行为为限,若夫妻任一方与他人逾越结交朋友,一般社会所能忍受的范围,达到破坏婚姻幸福的程度,尽管丁妻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两人有亲密接触,但讯息以「老公」、「老婆」相称,已侵害丁妻的身分法益,考量小三名下无不动产,判决赔偿丁妻15万精神慰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