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情人妻想分手 男曝性爱影片判赔84万元

▲偷情男女第一选择是摩铁。(示意图,非本案人物)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台北市一名已婚彭姓男子经由成人网站结识苏姓人妻发展婚外情,两人多次发生性关系,后来女方担心外遇影响婚姻提分手,彭男设计偷拍性爱影片并寄发给苏女亲友,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判彭男应赔84万元。

法院19日公布判决指出,彭姓男子住台北市北投区,5年透过成人聊天交友的网站,结识已婚苏女,两人出轨,从民国99年起多次到新北市新店汐止等地汽车旅馆偷情,彭男更在苏女的住家附近租屋共筑爱巢。(右为示意图,非本案人物)

苏女担心奸情曝光,100年4月间向彭男提出分手,但男方不愿放手,苏女争执后愤而离去,却不慎将随身碟忘在彭男车上,彭男因此取得苏女与丈夫电子邮件帐号密码资料

两人后来藕断丝连,彭男为了报复苏女,趁机设计偷拍苏女性爱影片,后来入侵苏女丈夫MSN,冒用对方名义寄发苏女裸照及性爱影片,并传简讯给女方「要你们尝尝众叛亲离,该付出代价了」等,让苏女心生恐惧。不久,彭妻意外在电脑发现性爱照及影片,才发现丈夫婚外情。

苏姓人妻提出告诉,法院依相奸、恐吓、妨害秘密等罪,判处彭男2年徒刑,得易科罚金72万元确定;苏女与丈夫再向彭男提出民事诉讼,求偿170多万元。法院审理时,彭男认罪但只愿赔偿30万元,法官认定彭男侵害苏女与丈夫的人格权,审酌两造财力后,判决彭男须分别赔偿苏女、苏女丈夫45万元及39万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