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被分手 寄性感内衣给正宫曝奸情判赔30万

小三被分手,寄性感内衣、全裸共浴照给正宫自曝奸情,挨告遭判赔30万元。(示意图达志影像

一名黄姓女子2020年5月透过脸书结识一名已婚陈姓消防员,2人相识一个月就相约出游、全裸共浴,隔年1月却被预告分手,黄女不甘被甩,愤而将2人的亲密合照、自己的性感内衣寄给元配,自曝与其夫发生奸情,陈妻气炸提告。黄女出庭时辨称,衣物是要寄给陈男,不是要寄给陈妻,且是遭陈男欺骗才会成小三,但士林地院勘验对话纪录,发现包裹收件人是陈妻,认定黄女侵害陈妻配偶权,判决应赔偿30万元。

陈妻控诉,收到黄女寄来她多次与丈夫出游、裸体共浴,内心精神遭受极大打击,因而对黄女求偿50万元。但黄女出庭时辩称,陈男生病她帮忙其小孩半年,期间被对方花言巧语欺骗与纠缠,还在通奸除罪化后,要她安心继续交往,2人才持续发生性关系,自己本来先提出结束这段不伦恋,陈男却威胁要将2人的事告诉她小孩,被迫继续交往,最后变成自己被分手。

对于为何寄性感内衣、亲密合照给陈妻?黄女解释,这些东西是要还给陈男,不过是寄给陈妻由她转交给丈夫。

士林地院审理时,认为黄女与陈男交往时,已知对方已婚,却于2020年6月12日起至今年1月间,多次出游、裸露共浴、发生性行为,显然已侵害陈妻配偶权,另根据2人对话纪录,认为陈男并未传送任何不得不发生感情性交言论,仅能认定陈男多次引诱黄女,而黄女又无法抵抗诱惑,进而侵害配偶权,最终判决黄女应赔偿原配30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