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拥抱激吻全都录 小三判赔30万元
王姓女子指控范姓女子3年前明知她与张男仍有婚姻关系,范女却与对方在摩铁房间内拍照,并在张的汽车内亲密接触,她提告要求范女赔偿300万元,一审判王女败诉,但二审佐以行车纪录器的激情对话,认定范女侵害配偶权判赔30万确定。
王女表示,她在2017年12月14日从家中电脑硬碟发现范女与老公在LINE的亲密对话档案,及张男赤裸上身与范女双手交合的照片,且张男开车搭载范女,2人在车内互相拥抱、多次接吻,范女须赔偿她精神上损害。
士林地方法院判王女败诉,她提起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佐以行车纪录器及范张的对话,认定范女明知张为有配偶之人,却与他亲密交往,逾越普通男女正常互动分际,虽不足证明发生通奸行为,但足以破坏上诉人夫妻间之共同生活,判须赔偿30万元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