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清枪走火误杀友人 男判赔家属1028万元

张男在车后座清枪走火,射杀吕男,判赔吕家属1028万多元。(新北地院/中时资料照)

张姓男子去年1月间持枪友人助阵,助阵完后张的吕姓友人驾车载人离开,未料张在后座清枪走火,吕男头部射中,送医不治。新北地方法院今年3月依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过失致死罪判张有期徒刑2年4月。吕男家属求偿的民事部分,新北地院判张赔偿1028万3294元。

张2019年1月23日帮绰号胖哥」的友人助阵,持改造手枪伙同吕男等人为他助阵,助阵完吕男驾车离开,未料坐在后座的张却在车内清枪,不慎走火射出2颗子弹,击中吕的头部,吕送医后因颅内出血、脑损伤呼吸衰竭不治死亡,事发后张携带手枪后、主动自首。新北地院依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过失致死罪判张有期徒刑2年4月。

吕男家属再提民事赔偿,要求张支付丧葬费、吕父母和2名儿子扶养费精神抚慰金共1228万多元。张对丧葬费、扶养费未争执,但对精神抚慰金额提出异议,请法官审酌自己在刑事庭审过程已与吕配偶和解。新北地院审理后,将精神抚慰金降至500万,判处张须赔偿1028万3294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