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客枪杀好心泊车组长遭判无期徒刑定谳 加码判赔1105万余元
▲男子枪杀好心的泊车组长,二审判赔家属1105万余元。(图/视觉中国)
台北市男子黄坤仁,前年6月间到大同区天龙三温暖消费,结果因酒后步伐不稳,计程车司机请三温暖的黄姓泊车组长协助搀扶,黄男不满肢体接触,竟掏出枪枝来,朝组长头部开枪,当场杀害组长。黄男遭判处无期徒刑定谳,家属起诉,一审判赔1080万,二审加码,改判赔1105万余元。可上诉。
有枪砲、窃盗、强盗等多项前科的黄坤仁(53岁),平日与人饮酒后,就会到三温暖消费,每月来1到2次,已经是熟客。而案发于去年6月16日晚上10时40分,黄男与人饮酒后,从文山区搭乘计程车来到三温暖消费。但车子停妥后,他却步伐不稳,不能走下车,计程车司机要求三温暖泊车的黄姓组长(62岁)协助搀扶。
黄男疑似不满被肢体接触,竟掏出手枪对准组长。组长见状随即逃跑,但黄男仍持枪追击,最后朝相距约4公尺左右的组长开枪。子弹从组长鼻梁进入,贯穿脑干桥区,组长随即倒地。而黄男开枪后仍不停止,穿越车水马龙的重庆北路,站上中央分隔岛朝三温暖开枪,最后被赶到场的警力制伏。至于遭射击的组长送医急救,隔日凌晨不治死亡。黄男在去年底,遭判处无期徒刑定谳。
家属起诉,求偿近2000万元,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死者的太太、两名子女各可得360万元的精神慰抚金,总计判赔1080万元。案件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理后,再加码算入丧葬费用,另外扣除已经领取的犯罪被害补偿金140万元,二审6日改判赔1105万余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