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连胜文意图明显!最高院判马面无期徒刑定谳

▲枪击连胜文,「马面林正伟遭求死刑。(图/警方搜证带翻拍)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绰号马面的林正伟,在选举造势场合开枪打伤连胜文,并且导致一位民众无辜丧命,原本一审法官认为马面是误伤连胜文,也没有杀人意图,判处24年有期徒刑。但二审法官认为马面的杀人意图明显,判决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上诉到最高法院,在下午做出无期徒刑定谳的判决。

2010年11月26日,连胜文帮新北市副议长陈鸿源辅选,在造势晚会上竟然遭到人开枪射击事件震惊社会。当时连胜文痛到抚着脸退到舞台后方,但不死心的凶手后头紧追着,试图再开第二枪,这时工作人员一拥而上将他制服。

凶手叫林正伟,绰号马面,隔天马上被移送到地检署侦讯。一审法官认为马面是误伤连胜文也没有杀人意图,判处24年有期徒刑,赔偿误伤死亡的黄姓男子家属315万元。但这让连胜文不能接受,还提出再调查要求。

整个案件再上诉二审,法官认为马面杀人意图明显,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案件最后上诉到最高法院,24日下午判决出炉,维持高等法院原判无期徒刑定谳,马面得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新闻来源/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