腌头案凶手陈佳富 法院考量亲情判无期徒刑定谳

凶手陈佳富出庭时常常称病。(资料图/东森新闻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2012年震惊社会的分尸头案在30日全案定谳。新北市男子陈佳富被控妹妹杀害后再分尸,更将头颅丢弃在嘉义水上乡的一间公厕最高法院今指出二审已查明案情经过,驳回上诉,判决陈佳富无期徒刑,全案定谳。

判决书中提到,陈佳富为了诈领一共667万的寿险,2012年在住处掐死妹妹陈婉婷后,更拿菜刀分尸,除了将尸块内脏绞肉机绞碎,加水稀释从浴室排水孔排出之外,更用盐巴腌渍保存头颅。最后再变装搭车南下,将头颅弃置在嘉义水上乡一间寺庙旁的公厕。

陈佳富事后更以「好心人」为名投书警方,让警方找到「腌头」,警方一度找不到犯罪嫌疑人,最后陈佳富因笔迹与「好心人」相似而遭到警方锁定,最后依杀人罪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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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庭判处陈佳富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高等法院维持一审判决结果,但陈佳富上诉表示并无证据证明他杀害妹妹,且住处化粪池查无人类残骸,否认杀人罪与损坏尸体罪;检方则认为陈佳富无教化可能,向最高法院上诉应判其死刑,最高法院在30日指出陈母已痛失爱女,如果再将凶手判死等同于再次剥夺骨肉,认为亲情选择自有难处,因此驳回双方上诉,判处陈佳富无期徒刑,全案定谳。

▼陈佳富弃置「腌头」的监视器画面。(资料图/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