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茫倒地不爽被搀扶 男一枪爆头三温暖泊车员 判赔1105万元

一枪爆头三温暖泊车员 判赔死者家属1105万元。(资料照)

前年男子黄坤仁酒后,前往台北市著名的天龙三温暖,泊车人员好意搀扶他,他竟持枪击毙对方,刑事部分,去年黄男遭判处无期徒刑定谳,死者家属提告求偿部分,台湾高等法院判决扣除已领取的犯罪被害人补偿金后,黄男须赔偿1105万多元,可上诉。

53岁的黄坤仁在2019年6月16日中午带着改造手枪子弹前往北市文山区某处饮金门高粱酒达0.4公升后,当天晚上前往三温暖,抵达后他因酒醉脚步踉跄,三温暖泊车人员黄姓男子协助搀扶,而有肢体接触引起他的不悦。

黄坤仁竟取出改造手枪指向泊车人员,然因酒醉失去平衡跌倒在地,对方趁隙求助,黄坤仁起身追上射击,击中对方头部致死亡,去年最高法院将黄男判处无期徒刑定谳。

民事求偿部分,一审士林地方法院判决黄男须赔偿死者家属慰抚金各360万元、共1080万元,二审高院认为,须加计家属支出的丧葬费用,改判决须赔偿1105万2650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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