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一碗面被偷吃!砍人砍到小肠断 清洁队员判赔148万

▲因为怀疑面被偷煮来吃,清洁队员西瓜刀砍伤同事。(图/示意图/翻摄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台北市姚姓清洁队员与同事发生争执,竟在办公室内持西瓜刀连砍数刀,导致同事腹部受创、脏器外露,小肠都被截断,所幸经急救后保住性命,不过姚男被依杀人未遂罪起诉。台北地方法院判决有期徒刑2年,民事部分得赔偿148万3150元,全案可上诉。

姚姓男子被控于2016年6月某日,在清洁队办公室内,因怀疑自己放在冰箱里的一碗面被同队王姓队员偷吃,气得找王男理论,2人爆发口角,姚男到厨房拿了一把西瓜刀朝王男挥砍,王男虽然搬椅子抵挡,还是被砍伤,腹部脏器外露、小肠横截断裂、软组织受损,所幸被送医急救后捡回一条命。事后姚男被依杀人未遂罪起诉,一审台北地方法院判处2年有期徒刑。

姚男强调,他没有故意杀人,当时只是想拿刀子对方,因为王男搬了椅子,本来有把握不会砍到他,但刀子不小心滑下去才砍到他的腹部。姚男的委任律师表示,事发后姚男便前往派出所自首,也没再追砍王男,且王男比姚男人高马大,姚男如有杀人犯意,应对心脏等要害砍杀,而根据证人证词,姚男进入办公室时,王男已经知道他进来,也知道其手上拿着西挖刀,足认过失伤害。

法官认为,参酌证人等证词,显见当时姚男确实因情绪激动,持西瓜刀砍杀王男的胸部、腹部,皆为致命要害,力道也不轻,有杀人犯意。王男搬椅子阻挡,姚男没砍到胸部改砍腹部,力道之大,显然并非姚男所述「刀子不小心滑下去」。

况且办公室内有不少物品,可做为伤害性较低的攻击工具,但姚男却到厨房拿西瓜刀,即便进入办公室前有出声警告王男,也不足认定没杀人犯意。考量姚男至今尚未与王男达成和解,判决姚男2年有期徒刑,目前案件进入二审。

民事部分,王男认为因伤势导致1年时间无法工作,加上医药费、看护费等,共求偿227万元。姚男则对于工作损失交通费营养费等部分,认为没有理由要求他赔偿。法官则判决姚男共需赔偿148万多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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