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匠「勾勾缠 」妙龄女 单亲爸护女心切刺死他轻判4年

资料照片

高雄蔡姓男子因不满汪姓计程车司机,长期骚扰及恐吓他女儿,他念及女儿安危持刀杀死对方一审认为情可悯恕减刑后轻判6年半,二审认定他另符合自首要件2次减刑轻判6年2月,最高法院认为量刑错误,罕见撤销原判决、自为改判4年,全案定谳。

汪男对时常搭乘其计程车之蔡男女儿产生好感,2015年开始追求她,经她婉拒后仍持续示好,后因蔡女坚不愿意见面联络,汪男竟失去理智开始骚扰行为,或不断拨打蔡女电话并传送恐吓、辱骂内容简讯,或频繁驾驶计程车到她与父亲同住的地方附近徘徊。

2017年3月30日凌晨5点汪男又开计程车到蔡的住家附近入口处停留,蔡要求汪离开双方发生激烈争吵,汪恫称「如蔡女乱交男朋友就要让她死」;蔡男不堪遭汪长期骚扰,返回住处取出水果刀朝坐在驾驶座上汪胸部腹部猛刺,汪男大量血胸休克死亡。

高雄地方法院考量蔡男身为单亲爸爸,对家庭照顾更克尽其责,独自抚养3名子女长大,并非惯用暴力及喜好逞凶斗狠之人,犯下杀人案实因不堪汪姓被害人长期骚扰、恐吓行为,犯罪情状显可悯恕,减刑后判决6年6月徒刑

高雄高分院认为,原判决未依自首之规定减轻被告之刑,也未及审酌蔡男已在二审审理中与家属达成和解,撤销改判6年2月。

案经上诉后,最高法院认为杀人罪最低法定本刑10年有期徒刑,一审依情可悯恕减1次刑最低可判5年以上,但二审认定另符合自首可2次减刑,理应判刑5年以下,但二审却判决6年2月,因犯罪事实调查完备,撤销原判决,重新量刑后自为改判4年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