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性泽杀警案5大事证求翻案 检:不排除友人死前开枪

郑性泽因涉及杀警案民国95年被判死刑定谳。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郑性泽因涉嫌台中丰原KTV杀警案遭判死刑定谳,至今已被关押14年,但台中高分检日前重新检阅卷证,并将殉职员警的解剖报告再送鉴定,发现5大新事证,已向台中高分院声请再审,也成为检方死囚犯声请再审的首例。台中高分检主任检察官吴萃芳指出,单纯从被告火药反应是不能够推论郑就是枪击者。

郑性泽因涉及开枪射杀警察,民国95年遭判死刑定谳,但台中高分检重新检视卷证,发现郑性泽可能不是凶手的新事证,也成为检方为死囚声请再审的首例。检方比对位置图,从开枪角度、位置及火药残迹分析,认为当时的判决有瑕疵。台中高分检主任检察官吴萃芳表示,环境交叉污染有可能造成现场人的手上或是身上会有火药反应,「所以单纯从被告的火药反应是不能够推论说,他就是枪击者。」

检方认为,郑性泽虽然曾自首用改造手枪朝员警射击2枪,但实际上员警是被制式克拉克手枪射击3发,另外当时法医说,同伙罗姓死者中弹后,无行为能力再开枪,可是根据国内外文献,一般人中弹后还有10到15秒的短暂行动能力,而且克拉克式手枪1.7秒内可连续射击10发子弹,不排除可能是友人罗武雄死前开枪射击苏姓员警。

冤狱平反协会与废死联盟都曾拍摄纪录片,片名就叫做《我无罪,我是郑性泽》,提出事证希望洗刷郑性泽的冤屈,49岁的郑性泽案发后被关押至今已经14年,现在检方主动提出声请再审,也让这起的杀警案重新获得关注。

▼检方认为,有可能是罗姓死者开枪射击员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