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郑性泽能否翻案?历年仅有张志文改判无期

▲废死联盟网站为死刑定谳犯郑性泽连署,要大家一人一信声援郑性泽。(图/取自网路)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民国91年台中KTV杀警枪击案被告郑性泽被判死刑定谳,但司改团体指出此案疑点仍多,律师团质疑欠缺可证明杀人科学证据,认为是一起冤案民进党立委郑丽君3日即表示,不希望再有另一个江国庆案。而回顾我国历年死刑执行案例中,只有张志文改判无期徒刑,其他无一「翻生」。

当死刑定谳、法务部长签准了死刑执行令,就要在3天内执行死刑;张志文是因涉绑架撕票的盗匪案被判死刑定谳,民国90年4月2日,法务部签下死刑令,结果时任检察总长卢仁发发现,张志文犯的是「唯一死刑」之罪,依法应该强制辩护,但案卷里却没有辩护书状,提出了两次非常上诉,张志文也在更审中,法律原本判处唯一死刑的掳人勒赎撕票罪,变更成可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相对死刑罪,而获改判无期徒刑,去年(民国101年)5月假释,目前已是更生人

台湾历年来执行死刑中,除了张志文,另有4起「枪下留人」的例子,他们是黄松鉴陈训志刘奇训钟德树,在枪决前分别被发现公设辩护人未帮其辩护,或声请再审、抗告,或因没有接到判决书、律师调走卷宗因素,而「暂」逃一死,但短则2天,最长拖了4年3个月4天,皆已伏法

拖了4年3个月4天伏法的是钟德树。民国90年4月2日,他因债务纠纷到桃园市佳育安亲班泼洒汽油纵火,造成3死18伤,在民国92年8月判处死刑定谳,民国95年11月30日,时任法务部长的施茂林批准钟德树的死刑执行令,原本当天就要枪决,但因废死联盟和部分人权团体以声请释宪方式抢救,律师更早在两周前以声请阅卷为由调走了卷宗,而暂缓执行

钟德树暂缓执行死刑期间,共4次声请释宪、37次非常上诉,创下司法纪录,直到前年3月4日法务部长曾勇夫重行签准死刑执行令,当晚即在台北看守所执行枪决。而直到枪决当天,钟德树都三度递状声请非常上诉,检察总长黄世铭则予以驳回,并打电话给执行检察官,指示将驳回理由当面告诉钟德树本人,记明笔录后仍依法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