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红铁钩虐死仇家 恶男无悔加重改判囚18年
新北市男子李灏因与陈智强结怨,他竟在去年率众掳走对方,用瓦斯喷枪烧红的铁钩及铁锤等物,戳烫陈男凌虐长达数小时后,他再用黑色胶带勒死陈男;新北地院考量李男自首轻判14年,但高院斥责他手段凶残、犯后没有悔意,加重改判18年。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26岁的李男谋议杀害陈男,他在去年6年23日上午与同伙李志嘉、陈柏安将陈男押走后,将对方的上衣脱掉、剃掉头发,再用瓦斯喷枪烧红铁钩,烙印陈男背、臀,也用瓦斯喷枪头直接戳烫,持铁槌、球棒等轮流殴打,最后李男将陈勒死再到警局自首。
新北地院考量3人自首,依共同杀人罪轻判李灏14年、李志嘉12年、陈柏安11年徒刑,但高院认为,3人犯案手段凶残且没有悔意,将李灏改判刑18年、李志嘉13年、陈柏安12年。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