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烧纸钱纵火 男子判囚2年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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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义黄姓男子去年在家喝酒后与父亲发生争执,他竟取出家中神明厅的钢制金炉,烧金银纸钱后翻倒引发火灾所幸警消到场抢救没有造成伤亡意外,最高法院考量黄男纵火后协助警消灭火,且坦承犯罪并获得父亲原谅,将他依放火烧毁住宅未遂罪判囚2年。

判决指出,去年2月7日晚间黄男因二位幼女是否与其同睡之事,与父亲发生争执,黄父平息事端打算带孙女外出投宿旅社,他因此更为愤怒,竟在家烧纸钱纵火,邻居因发现后报警,黄男准备离开时被员警拦查,随后参与灭火并坦承犯行

台南分院斥责黄男深夜纵火烧屋危险性不言可谕,他恶性非轻原应予以严惩,惟姑念他犯罪后坦承犯罪、颇具悔意,将他依放火烧毁现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判刑2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