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男抽脂返家3小时后毙命 泌尿名医刘乐辉判囚2年定谳

高雄名医刘乐辉,因手术术后照顾不慎,造成病患死亡,遭判刑定谳。此为示意图。(图/pixabay)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在高雄执业的知名泌尿医师刘乐辉,2012年4月间为林姓男子进行超音波溶脂手术瘦身,却疏未注意术后状况,让林男返家,结果3小时后并发心脏血管疾病急性发作,送医宣告不治。最高法院审理后,12日依照「业务过失致死罪」,将刘乐辉判刑2年定谳,刘须入狱服刑

判决指出,当时40岁、正值壮年的林姓男子,到高雄「嘉美整形雷射美容诊所」(已更名建弘诊所)求诊,希望局部瘦身,最后排定由泌尿科名医师刘乐辉操刀,2012年4月9日手术。当天上午刘乐辉在林男的两侧腋下腰部,分别抽取400c.c.、850c.c.脂肪,约1个半小时完成超音波溶脂手术。

但刘乐辉完成手术后,并未观察、监测林男的生命征象,手术完成半个多小时,当天中午12时10分,就让林男返家休息。但林男回到家中,就开始出现呼吸急促、心跳加速的异状,一直到下午3时35分,就拨打119叫救护车前来,紧急送医后呈现昏迷休克,当天晚间7点半就宣告不治。经过检查后,发现林男因术后并发心脏血管疾病急性发作,导致心因性休克而死亡。检方依照业务过失致死罪,对刘乐辉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刘乐辉否认犯案,辩称手术过程中以机器监测林男生命征象,并无异常,结束后护理师叫醒林男,询问他并无不适才让他下手术台换衣服离开,过程并无疏失。但法院认为他身为医师,应该对手术有无并发症更加注意,却疏未注意,造成林男死亡,故认定他有疏失,一二审法院均将他判刑2年。

案经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12日驳回上诉定谳。另林男家属也起诉求偿,一审判决刘乐辉须赔偿255万元,目前上诉二审高雄高分院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