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射雄三飞弹害命 3军士官判囚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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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射雄三飞弹害命 3军士官判囚定谳

林伟信/台北报导

海军金江舰3年前误射飞弹击中渔船造成1死3伤,最高法院自为改判,依据新修正的过失致死罪将中尉兵器长许博为判刑1年,射控士官长陈铭修判刑1年7月、中士高嘉骏判刑1年4月定谳,误射雄三飞弹的军士官须入狱服刑。

2016年7月1日,金江舰误将1枚雄三飞弹击发,击中渔船造成船长黄文忠死亡、3名船员受伤;检方起诉中尉兵器长许博为等3人追究刑责,舰队长胡志政等9人被监察院送交公惩会追究行政责任。

刑事部分,法官审酌许博为3人的业务过失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使其家属痛失至亲,及致1枚飞弹毁坏,并因此引发两岸紧张情势,危及国家安全,所为均属不该,虽国防部已赔偿被害人家属3千多万元,但被毁损之飞弹造价昂贵,均属民脂民膏。

二审认为许男等人人一时之过失行为致无端耗用,且迄今又未赔偿分文,考量高男及陈男坦承犯行,非无悔意、许博为则否认犯行,须负刑责陈铭修最高,被告高嘉骏次之,被告许博为最低,各量刑1年9月、1年6月、1年2月。

许男等人请求缓刑部分,法院考量3人的误射飞弹行为,不仅造成被害人死亡、价值昂贵之雄三飞弹毁坏不堪使用,且因无预警性朝大陆方向发射飞弹,一度造成两岸紧张情势,有诱发两岸军事冲突之虞,而危及国家安全,因此不为缓刑的宣告。

案经上诉后,最高法院依据新修正的过失致死罪,将3人刑度各减2月刑度,改判许博为1年、士官长陈铭修1年7月、高男判处1年4月徒刑确定。

行政究责部分,公惩会今年4月审结,认定舰长林伯泽、副舰长林清吉及胡志政,舰指部作战科科长李连仁、舰指部作战处处长林明华,未依法善尽指挥监督及安全训练责任,军舰工作纪律废弛,导致中士独自操作误射飞弹。

另测验考核中心主任李光敏、史建斌以及飞弹测验士曾纪郎,没有依据安全守则确实检查,及时纠正受测单位重大危安举措,造成金江舰人员误认。

公惩会认定林伯泽等人未能确实办理训练及落实考核,且不符资格就申请甲操测考,后续审核机制未落,火线安全接头管理悖离法令与未尽监督管理职责,违反公务员服务法,导致公众丧失对军事单位执行职务的信赖,各判处降级、记过等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