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医师执照!抽脂丰胸害女癫痫惨死 医美负责人判囚2年6月

抽脂害女亡,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将整形诊所负责人判囚2年6月。(本报资料照片)

9年前陆姓女子到医美诊所接受抽脂及丰胸手术,低因手术及急救设备不完备,致陆女施打麻醉药剂过量引发癫痫症状,急救不及死亡;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依违反医师法非法执行医疗业务罪,将诊所职员池国梁判刑2年10月,负责人林玉清判刑2年6月。可上诉。

2013年6月23日林玉清让没有医师执照的池国梁(原名池岳龙)一起为陆女抽脂及丰胸手术,结束抽脂后,池国梁为陆女施打麻醉药,致陆因长时间抽脂大量体液及电解质流失,施打麻醉药剂过量,引发癫痫症状。

林玉清迟至同日晚间10点多才拨打电话通知救护车到场急救,因诊所无足够急救设备,致陆女发生缺氧性脑病变,经送医急救后,2013年7月25日上午仍因缺氧性脑症并发肺炎致神经败血性休克死亡。

高院更一审考量池国梁并未取得合法医师资格,却施行手术过程中且因一时疏忽,导致被害女子不堪负荷麻醉药物之剂量,而发生癫痫症状,复未能接受适当紧急处置而造成缺氧性脑病变,进而丧失宝贵之生命,侵害他人生命法益实属重大。

更一审考量林玉清、池国梁犯罪后均否认犯行,饰词卸责,态度不佳,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6月、2年10月,以资惩儆。可上诉。

死者母亲提告求偿部分,去年高院维持台北地方法院一审认定,判决诊所负责人林玉清、参与手术的职员池岳龙,连带赔偿337万94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