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滨公园露鸟袭胸猥亵2女 色狼判囚1年3月定谳
苏姓男子4年前在台北市河滨公园对女子问「妳有看过这个吗?」,随后裸露自己生殖器并加以抚摸,他还冲上前去摸女子胸部,有2名女子受害。(本报资料照片)
苏姓男子4年前在台北市河滨公园对女子问「妳有看过这个吗?」,随后裸露自己生殖器并加以抚摸,他还冲上前去摸女子胸部,有2名女子受害,其中一名被害女子法庭作证时不断哭泣、拭泪,身心受创,最高法院依强制猥亵罪将苏男判囚1年3月定谳。
2017年11月11日晚上8点多,苏男在河滨公园涵洞阶梯处等候,他看到一名女子迎面走来,就佯装问路上前攀谈,待对方欲离去时,叫住她问「妳有看过这个吗?」,同时露鸟并自慰,他还冲上前抚摸女子胸部,随后逃离现场。
苏男食髓知味在同年12月5日晚间,他由河堤自行车牵引道处往堤外方向走,刚好与一名牵自行车沿该处行走的女子擦身而过,苏男见有机可趁,又上前叫住对方露出自己生殖器并加以抚摸,再抓捏她的胸部,她奋力挣脱后,苏又追上袭胸。
一、二审斥责苏男为图一己性欲满足,竟利用河堤、涵洞等较车辆、行人稀少,且无监视器设置之处所,随机挑选往来女子加以猥亵之犯罪动机、目的及犯罪手段,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且犯后态度不佳,将他判刑1年3月,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