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新竹市政府州厅内!色警猥亵女子遭判刑2年定谳
▲新竹市政府内,日前竟发生驻卫警猥亵女子案件。(图/翻摄google)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实在很大胆!新竹市保安警察队潘姓队员,2020年初在新竹市府州厅内执勤时,见到一名身心障碍的女子前来举牌陈情,竟趁着周末休假日期间将女子带进服务中心内休息,并猥亵得逞。一二审均将潘男判刑2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11日驳回上诉定谳。
判决指出,潘男为新竹市警察局保安警察队队员,担服新竹市政府安全警卫人员。他在2020年1月底某个周末值班,执行市政府州厅驻地安全维护勤务。在11点40分左右,领有身心障碍手册的女子小芊(化名),手持陈情纸板进入新竹市政府一楼大厅内,潘男察觉有异,随即上前询问。
但潘男很快就知道小芊的状况,随即在警卫室内拿了一些饼干、饮料,将小芊带到大厅左侧的服务中心内,让小芊在服务中心内沙发坐下,自己则先转身离开上厕所,等到再进门时,就问小芊:「可以帮我按摩吗?」并趁着小芊起立时,抚摸小芊胸部。
小芊畏惧他是警察不敢反抗,潘男更拉开裤子拉链,掏出宝贝,还抓小芊的手来握住宝贝。小芊惊称:「这不是按摩」,但潘男竟说:「再等一下」,继续猥亵犯行。潘男持续犯行约莫数分钟,满足后才对小芊说:「这不可以说出去喔!」随即开门将小芊送走。小芊返家后打电话给舅舅,而后就主动报警。检警单位查证属实后,对潘男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潘男否认犯案,辩称当时带小芊进服务中心后,她就开始讲述自己的身世,说了10多分钟,并未有任何猥亵犯行。但法院根据小芊的供词,以及部分客观证据,认定潘男有罪。一二审均将潘男判刑2年,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11日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