吮脚趾猥亵女童 露鸟色狼遭诉

地方中心新北报导

新北市连姓男子11月间连续多天尾随一名国小女童,在巷内暗处对女童上下其手,还脱去女童鞋子强吮脚趾,并露鸟把玩,板桥地检署将他依加重强制猥亵罪嫌起诉。

检方表示,20多岁的连姓男子11月29日下午4时许,沿路尾随一名放学的7岁女童,趁女童单独走在巷内时,强拉女童到暗处猥亵,还脱去她的鞋子强吮脚趾,甚至还掏出自己的生殖器把玩,女童吓得尖叫反抗,连男旋即拔腿逃跑。

女童返家后向父母哭诉,父母报警处理,警方调阅监视器录影画面锁定连男涉案,12月1日在女童放学时到案发路段埋伏,发现连男又再度跟踪女童,立刻上前将他带往警局侦讯后移送板桥地检署。

连男面对侦讯时,对检方问话一律推说「不知道」;检警调查发现,连男锁定被害的7岁女童下手,而非随机犯案,检方依监视器翻拍照片证人证词证据,认定连男犯罪明确,依对未满14岁女子犯案的加重强制猥亵罪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