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追讨周星驰千万佣金案败诉 须向周支付讼费

本站娱乐12月23日报道 据香港媒体报道,艺人周星驰与旧爱文凤2010年分手后,遭女方入禀追讨投资物业“天比高”与大埔华利山豪宅利润分红7000万港元,事隔多年,案件早前开审,周星驰与于文凤先后出庭作供。法官高浩文今日(12月23日)颁下判词,裁定于文凤败诉,于并须向周支付讼费

代表周星驰的律师萧一峰庭外表示,周星驰作为案中被告,从来都处于被动角色。周星驰希望今次判决后,事件可从此画上句号

此前11月25日,一直没有露面的周星驰终于首次现身法庭作证,当日,周星驰一头白发戴着黑框眼镜略显沧桑。但是他神情上看起来十分轻松,在五六个人陪伴下进入法庭。

期间,有记者追问让不让拍照,星爷表示“今天没有化妆。”在搭乘电梯时,记者问周星驰心情是否紧张,星爷回应“没什么”,透露自己并非首次出庭,问及心情如何时,星爷又说“昔日往事,是要装修一下。”

据悉,周星驰和于文凤交往13年,女方自02年加入星爷的公司,当时拿着两万月薪的于文凤,多次与星爷讨论10%佣金,直到圣诞节前夕,二人达成口头协定。对此,星爷律师认为只是花田月下约会时的绵绵情话,不具有法律效力。于文凤则反驳称,周星驰律师所说的约会日子(达成口头协议),她并不在场,还讽刺那是星爷对别的女孩的承诺。

此前报道

遭旧爱追讨7000万 周星驰:当初因为爱已给1000万

周星驰

本站娱乐11月25日报道  据港媒,周星驰遭女友于文凤追讨逾7000万元投资佣金一案,11月25日在高等法院续审,近半百媒体在法院门外等候,不过星爷避过媒体没从正门进去。

于文凤证词中指得到星爷信任并获交托工作是基于忠诚度和能力,因为星爷认为她能帮到自己。不过星爷就指于文凤喜欢帮他工作,如果不喜欢不会逼她,他说于文凤在电影地产方面都没经验,是她自己想做。星爷说她愿意学习而且是他女朋友,所以希望她能学习,还有她很勤奋,当时也相信她的忠诚度,否认因为对方英语程度高。

于文凤证词指星爷有要求她辞去全职工作为星爷做事,但星爷不同意。大律师指星爷和于文凤公司的承办商合约中写明每月支付于文凤二万元,星爷指不记得由谁提出,但相信是双方同意,不知每月二万元少于于文凤在联交所的收入。

于文凤强调,她的父亲是“香港建设创办人哥哥证券公司老板,她对于物业投资等方面有独特见解,两年相恋13年,周星驰忙于拍摄电影,投资方面由她帮忙。

周星驰在2002年圣诞节承诺过,会将投资利润的10%分给于文凤,投资“天比高”项目之后,豪宅估价为8亿港元,周星驰应付8000万港元给于文凤,但最后只给了1000万港元,于文凤要追讨剩下的7000万港元。

周星驰方面反驳,星爷承诺给钱其实是出自爱意,两人并没有为佣金的百分比签过合同,无凭无据,更重要的是,天比高项目是星爷用于自住,并非投资,这套豪宅多年来都没有出售,他怎么给佣金?

星爷支付的1000万港元,其实是他表达对女友的爱情,跟佣金无关,两人恋爱期间,星爷陆续送赠了2000多万港元给女方,全部都是因为爱。

至于,于文凤透露自己有投资经验,周星驰律师直指她认识星爷之前,只有三年工作经验,而且从来没有买卖过物业,相反星爷与于文凤相恋之前,就已经是成熟的炒楼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