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8年后 还得再补13万才交房!业主把开发商告了

(原标题买房8年后,还得再补13万才交房业主开发商告了,法院却这样判)

8年前,河北承德蔡亚娟购买了一套卧龙山庄139平方米的房屋。想要改善居住环境的她没想到,这是8年来麻烦的开始。

开发商来来去去、交房遥遥无期、补交巨额房款诉讼接连败诉,这一系列问题在这8年中接连上演,而蔡亚娟自己也不知何时能搬到自己的家中

面对两次败诉,蔡亚娟最近准备发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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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交13万才能交房

2012年3月14日,蔡亚娟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约协议书,约定购买承德卧龙山庄B3号楼3单元1201室房屋。

“我是全款41万元买的房,交给了当时的开发商唐山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唐山嘉润)。我买房的时候建筑主体都已经搭好了,当时合同规定的是2012年8月31日交房。”

没想到的是,约定中短短5个月的时间令蔡亚娟等了8年多,至今也没能住进购买的房子中。

2008年7月9日,唐山嘉润和承德市双桥区大石庙镇庄头营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合作开发建设协议书》,约定双方合作进村改造工程,即卧龙山庄小区工程。

蔡亚娟告诉镁编,2012年8月,唐山嘉润退出了该项目,接手的是承德丽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丽水公司),也就是现在的开发商。

2012年8月9日,大石庙镇庄头营村委会与丽水公司签订协议书,唐山嘉润产生的权利义务由丽水公司承继

“丽水公司当时给一部分业主换签了协议,承诺的是2013年10月15日之前交房,逾期则会按总房款的万分之一赔付。”蔡亚娟说,“不过换签进行了一部分就没有再进行了,丽水公司没有给我换签,一直以有其他事情为由来推脱。”

2016年11月,丽水公司顺利交付C5、C6两栋商品房,这让购买B区的蔡亚娟看到了希望,但没想到自己等来的却是补交房款的通知。

“C5、C6两栋是按原价交房的,但是丽水公司2017年通知我们按照7000元每平方米补交房款,给的理由是开发商需要补办五证,如果按照原价交房是赔钱的。”蔡亚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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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亚娟计算了一下,如果按照7000元/平方米补交,自己还要再补交55.6万元,“这就相当于我买了两套房子了,实在是不能接受。”

很多业主和蔡亚娟一样不能接受,便不停和开发商交涉。2018年,在政府的协调下,丽水公司再次发布通知,表示“房屋单价统一调整为5420元/平方米”,同时表示“如未能在30天内补交房款,我公司将按照相关协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不在(再)保留该部分预约协议确定的房产,另行处理。”

在记者获取的一份《信访事件处理意见书中》,大石庙镇人民政府表示:“2009年5月开始施工建设,因唐山嘉润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营管理不善,资金短缺,致使该项目建设处于停滞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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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唐山嘉润公司将在建商品房全部卖出,资金无法追回,丽水公司已失去主要利润来源,且丽水公司已投入资金3.7亿元, A区尚未开工又无法预售,因此企业没有任何资金回笼,导致资金链断裂, B区已建完的商品楼后期扫尾工程无法顺利完成。”

“在B2、B5号楼准备交房时,开发商提出涨价至每平方米7000元,否则无法完成后续工程建设。2018年以来,经区、镇多次协商,根据有资质评估公司评定的综合成本造价,开发企业同意将房价降至每平方米补差价至5420元(低于周边房价),并表示购房户同意要房就补差价,不同意要房可以退款。”

蔡亚娟表示,自己当初交的是全款,丽水公司给自己的条件是按照每平方米4000元补交就可以了,也就是再补交13.9万元,但她仍然不接受,坚持要按照原合同办事

目前,安居客数据显示,承德市双桥区的二手房单价在1万元/平方米上下。

合同被判定无效

只不过,现在合同的有效性却成了问题。蔡亚娟起诉了丽水公司,并在2019年6月27日得到了一审判决

虽然当初签合同的是唐山嘉润,但由于丽水公司完全继承了该项目的权利义务,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肯定了丽水公司为适格被告

不过双桥区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认为丽水公司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 “本案被告至今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归于无效”, 从而认定蔡亚娟的认购协议无效。

进而也不支持蔡亚娟的交房要求,判决书表示:“交付房屋并给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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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这个结果的蔡亚娟不服,继而先后上诉和申请再审,但得到的都是认定合同无效。“本想拿回属于自己的房子,现在连房子都没有了。”蔡亚娟无奈地说。

镁编联系了丽水公司,对方表示这个事情很复杂,不能接受电话采访。

丽水公司涉及的纠纷远不止蔡亚娟,以“承德丽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卧龙山庄”为关键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搜索,得到了235份判决书、41份裁定书和3份决定书。粗看下来,很多购房人都得到了和蔡亚娟类似的判决。

现在,蔡亚娟依旧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她已经计划向检察院提出抗诉。在《民事抗诉申请书》中她依旧认为购房合同应当有效,希望得到自己满意的答复。

“我已经租房住将近10年了,8年前买的房子到现在不能住进去,我得不到利息违约金就算了,还让我补交房款,这实在不能接受。”蔡亚娟最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