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客房东2】8年赚千万后才付7万元 房东怕被告才付服务费!

新北永和捷运永安站旁黄金店面发生一起租屋纠纷。(图/撷取自google map)

记者陈韦帆/新北报导

新北市永和区一名80岁谢姓房东,在店面签约出租后,先后拒付「公证师、房仲费用」(请参考:【奥客房东1】8年爽赚千万租金 拒付公证师、房仲费用!),公证师当场喊提告后就收到钱,事后房仲也面临类似问题,甚至仲介费用也从11万被杀价到7万元,但谢翁始终不愿付钱,还说要8年后租约到期才要付款。

爆料房仲怒控,谢翁不履行「合约精神」也就算了,砍价也让他砍了,结果还是各种理由推拖,就是不愿支付仲介费。「他还说他是退休公务员要告就去告!」房仲指称,谢翁不断摆出官架子,就是不愿付帐,拖了半年以后,竟然还说租约既然打了8年,房仲也不能保证房客真的会按照合约走,8年完整承租,所以要「8年后再付钱」。

终于受不了拖欠半年的服务费,房仲请公司法务发出存证信函,令房仲惊喜又傻眼的是,存证信函才发出没多久,谢翁就捧着钱到公司请他们收下并道歉了。爆料房仲说,「早知道当初就直接说要控告了!」

住宅消保会理事长吴翃毅分析,房仲部分租赁契约上,本来就无一定的制式规范,所以一般都会建议,在合约上明订价金,并向屋主详细解释服务内容。但根据此案例而言,若房仲所言不假,屋主似乎本来就不想付钱,所以就是遇到奥客。此外,公证时公证人收取费用,也属合情合法合理,还需要扬言提告才付费,也是离谱

吴翃毅说,许多民众都会以为,房屋买卖纠纷多数都是房仲或建商、代销引起,其实在调处案例中,不乏「奥客」引起的纠纷,所以建议不管是业者、屋主还是买方,切记合约必须详阅或者解释清楚,将来若有争议时,即使对簿公堂也有所依据。

你可能感兴趣................

【奥客房东1】8年爽赚千万租金 拒付公证师、房仲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