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改判并向郭力恒追缴百亿 有助追讨拉舰案佣金
台湾高等法院审理拉法叶购舰案,依贪污等罪,判海军前上校郭力恒15年,并认定应追缴的不法所得约3.4亿美元(约新台币100亿元),而非一审所认的1758万美元,对维护国家利益至关重要。
民国82年爆发的海军上校尹清枫命案及所衍生的军购弊案佣金追讨,一直是司法单位的难题。尽管尹清枫命案因诸多证据已遭破坏,难有突破,但追讨佣金部分,近年多有进展。其中台湾透过司法互助,请瑞士冻结军火商汪传浦帐户的巨额佣金,最为关鉴。
目前瑞士检方冻结汪传浦帐户的款项约为7亿美元。特侦组研判,其中约6成是拉法叶购舰案佣金,4成是幻象战机采购佣金。
台湾与瑞士司法互助除冻结资金、调查证据外,瑞士也同意,只要台湾司法对拉法叶案有定谳判决,就会根据台湾法院判决内容,决定发还给台湾冻结资金的数额。
由于汪传浦长年逃亡海外,引渡回台受审遥遥无期。检方拉法叶特调小组民国95年以郭力恒与汪传浦是共犯来切入,盼藉起诉郭力恒来与汪传浦的佣金联结,定罪后再向瑞士声请返还佣金。
但台北地方法院一审时,认为郭力恒与汪传浦并非共犯,追讨金额只有汪打点郭的1758余万美元,若这个见解定谳,瑞士藉时只需返还1758万美元,其他数亿美元就会发还汪传浦。
由审判长苏素娥、受命法官宋松璟、陪席法官吴鸿章所组成的高院合议庭则认为,法商汤姆笙公司是因标得台湾购舰案而获利,郭力恒又是提供军方资讯给军火商掮客的关键,佣金对象关系应直接与郭力恒有关,不但认定郭力恒与汪传浦是共同正犯,应追讨的不法所得应是3.4亿美元。
高院二审的见解未来若能获最高法院支持而定谳,届时台湾可声请瑞士返还的佣金就接近新台币100亿元,更能确保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