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叶案追回3.3亿 军火商汪传浦家族佣金 汇入北检专户

海军拉法叶舰。(海军总部提供)

法务部追讨拉法叶舰弊案佣金,续有重大斩获。法务部日前透过司法互助,向列支敦斯登请求返还已故军火商汪传浦家族佣金,列支敦斯登2日返还1100万余美元(约新台币3.3亿元)汇入台北地检署外币专户,北检近日将执行后续没收事宜。

法务部表示,这是法务部自2001年间起,透过司法互助管道向欧洲各国请求冻结汪家海外资产后,第一笔成功追回之海外犯罪不法所得。

另北检2020年9月底正式向瑞士司法部提司法互助,请求先返还确定的3.1亿多美元犯罪所得。不过,瑞士司法部2021年2月在官网公布,同意归还台湾2.66亿美元(约合新台币74亿),目前瑞士司法部仍在处理中。

法务部表示,列国这笔款项得以成功追回,是经过政府多年努力,持续与他国建立并维系良好国际合作管道,尤其法务部长蔡清祥上任后非常重视,具体指示及鼓励同仁锲而不舍,全力透过司法互助途径追回不法所得,经由外交部、驻瑞士台北文化经济代表团等的协助与友邦列国共同努力,而有今日成果。

法务部表示,拉法叶舰案缘起于2001年间,法国媒体报导揭露汪家海外有异常巨额资金流入,法务部协助最高检察署积极向各国寻求司法互助冻结汪家海外资产。

其中列支敦斯登2006年9月间同意提供协助并冻结汪家海外帐户,同时间该案被告郭力恒、汪传浦及汪妻叶秀贞等人因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共同收取回扣,汪传浦子女汪家兴、汪家勇、汪家明及汪君玲人等共同犯帮助收取回扣等罪嫌,经检察官侦查终结依法提起公诉,惟汪传浦及其家人长期逃匿国外,经法院发布通缉,迄未归案。

但汪家坐拥巨额不法所得,名下帐户及资产遍及数国,致不法所得之追回极为艰难。2016年7月1日《刑法》单独宣告没收新制施行后,最高检察署即向法院声请宣告没收,经最高法院分别于2019年、2020年间分别裁定确定本案应没收之犯罪所得本金共4亿8719万余美元。

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积极协助台北地检署先后于2021年9月间、2022年2月间,正式向列国请求返还所冻结之汪家资产,并获得列国支持与协助,创下司法互助之重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