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叶案 扣汪传浦妻小4亿美元确定

「拉法叶舰」采购弊案犯罪所得,检察官查出已故军火商汪传浦藏在海外,登记在妻子及儿女名下的帐户4亿多美元,紧急声请扣押后获裁准,汪家人不服提抗告,遭最高法院驳回确定。(柯宗纬翻摄)

检察官追讨「拉法叶舰」采购弊案的犯罪所得有重大进展,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今年初审理「没收」声请案时,检察官查出已故军火商汪传浦藏在海外,登记在妻子及儿女名下的帐户4亿多美金,紧急声请扣押后获裁准,汪家人不服提抗告,遭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法界指出,检方虽然成功扣押汪家海外帐户,但这些帐户还是需要瑞士银行等金融机构「解冻」再进行清算,厘清哪些款项是犯罪所得须没收、哪些要发还给汪家人,未来检察官如何执行才是难题开始。

已故法国军火商在台代表汪传浦,与时任海军上校郭力恒合作,推销国军透过汤姆笙公司采购法国拉法叶舰,法方浮报价格,让汪与郭均分回扣。郭依收取回扣罪判刑15年,并科罚金2亿元,已服完刑出狱,犯罪所得也已执行没收2875万多美元。

案发后,汪滞留海外遭通缉,2015年死亡,台北地院判决公诉不受理。2016年7月1日施行没收新制,检方声请没收汪生前在瑞士的帐户款项,2019年最高法院就本金3亿1253万多美元部分,裁准没收确定。另本金1亿7465万多美元及孳息,共5亿多美金部分,发回重裁,上月高院更一审裁准5.2亿美元,目前在最高法审理中。

高院更一审审理没收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汪的妻子及儿子、女儿及人头公司在海外银行,有高达4亿多美元的不明款项,于是具状向法官声请扣押获准。

汪妻叶秀贞等人不服提抗告,主张检察官只能在侦查中对犯罪所得进行扣押处分,不能在审理中声请,但最高法院认为法律并无禁止规定,且声请扣押只是对财产的保全措施,未来如何执行仍待没收案的终局裁判结果,同意检方的扣押声请,驳回抗告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