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拉法叶案犯罪所得 检方扣押112亿成功最高法院裁准确定
拉法叶舰采购弊案,检方声请没收已故军火商汪传浦犯罪所得,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上个月又裁准5.2亿美元,审理过程中检方查出汪的妻女在瑞士银行等4亿多美元的帐户,声请扣押获法官裁准。(本报资料照)
拉法叶舰采购弊案,检方声请没收已故军火商汪传浦犯罪所得,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上个月又裁准5.2亿美元,审理过程中检方查出汪的妻女在瑞士银行等4亿多美元的帐户,声请扣押获法官裁准,汪的妻女抗告,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汪的妻子叶秀贞等人提抗告主张,检察官只能在侦查中对犯罪所得进行扣押处分,不能在审理中声请,但最高法院认为法律并无禁止规定,况且声请扣押只是对财产的保全措施,未来如何执行仍待没收案的终局裁判结果,同意检方的扣押声请、驳回抗告。
法界指出,检方虽然已扣押汪的妻女在瑞士银行及海外公司的帐户约4亿多美元,但未来执行没收、追回犯罪所得部分,还是需要海外银行「解冻」帐户且清算,厘清那些款项是须没收,那些非犯罪所得须发回汪的妻女。
已故法国军火商在台代表汪传浦,与时任海军上校郭力恒合作,推销国军透过汤姆笙公司采购法国拉法叶舰,法方浮报价格,让汪与郭均分回扣。郭遭依收取回扣罪判刑15年,并科罚金2亿元,已服完刑 出狱,他犯罪所得也已执行没收2875万多美元。
案发后,汪滞留海外遭北院通缉,2015年死亡后,台北地院判决公 诉不受理。2016年7月1日没收新制施行后,检方声请没收汪生前在瑞 士的帐户款项,包括汤姆笙公司汇入2家公司的回扣本金各3亿多元、 1亿多元美金及孳息。
北院及高院裁定,没收本金及孳息共9亿5332万多美元,2019年最 高法院就检方声请没收的本金3亿1253万9913美元部分,驳回抗告确定。另本金1亿7465万2895美元及孳息,共5亿多美金部分,发回高院重裁。
高院更一审审理后,上个月裁准1亿多元本金加孳息共5亿2074万多美元,惟因检察官举证提出帐户资料不齐全,无法依现有帐户资料算出回扣本金所生孳息的数额,另须就全部本金4亿多美元部分依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再计算孳息。经抗告后,最高法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