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叶犯罪所得 没收137亿等瑞士汇还

纷扰28年的拉法叶舰采购弊案,检方声请没收已故军火商汪传浦犯罪所得,最高院共裁准4亿8719万2808美元,已全部确定。(本报资料照片)

纷扰28年的拉法叶舰采购弊案,检方声请没收已故军火商汪传浦犯罪所得,最高法院13日裁准本金1亿7465万多美元,加上2019年已裁准的3亿多美元,共计确定没收4亿8719万美元,依13日美金兑换台币币值,折合新台币约137亿元。孳息部分因计算方式有争议,发回台湾高等法院更裁。

最高法院3年前裁准没收本金3亿1253万9913美元后,北检透过法务部国两司向瑞士司法部提起司法互助,请求返还这些犯罪所得,但瑞士仅同意返还2.66亿美元,并将汪家帐户冻结的7亿多美元解冻发还汪家。

目前北检正静候瑞士汇还款项,最高法院昨又裁准1.7亿多美元后,据了解,北检收到裁定书后,考虑翻译为外交版本,再透过司法互助管道,向瑞士方面说明,希望瑞士能再返还汪家犯罪所得。

汪传浦与时任海军上校郭力恒合作,推销国军透过汤姆笙公司采购法国拉法叶舰,法方浮报价格,让汪与郭均分回扣。郭依收取回扣罪判刑15年,并科罚金2亿,已服完刑出狱。

汪案发后滞留海外,遭法院通缉,2015年死亡后,台北地院判决公诉不受理。2016年7月1日没收新制施行,检方声请没收汪生前在瑞士的帐户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