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卫生局郑姓科长涉贪起诉 检方建请法院没收犯罪所得
新竹市卫生局郑姓科长涉贪被起诉,检方请法院没收犯罪所得。(罗浚滨摄)
新竹市卫生局郑姓女科长涉嫌以藏匿违规广告行政处文书等方式从中收受贿赂,新竹地检署16日以贪污治罪条例等案侦查终结,对在押的郑女、业者张男和邱男等3人提起公诉,请新竹地院没收犯罪所得1314万2500元。
检方指出,郑女从106年3月20日至110年1月10日止,担任新竹市卫生局科长,负责承办及督导辖内食品、化粧品、药物等违规案件裁罚等业务,张男和邱男则是某商行实际及登记负责人。
郑女和张男明知109年2月至110年1月间,本案13家违规厂商所制作及委托在报纸、网路媒体、电视台刊登或宣播的产品广告,涉及夸大易生误解,民众检举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药事法、化粧品卫生安全管理法、健康食品管理法等违规案共计1190件。
郑女本应依法裁处罚锾,但使张男以变更登记地或移转管辖,或指示部分厂商出具陈述书方式,伪称违规广告均系委由邱男或员工刊登,使外辖县市政府卫生单位将违规广告案件移转管辖至新竹市卫生局,郑女再利用其科长职权,将违规广告案件分案由其承办,使厂商规避裁罚并从中获致贿款。
郑女和张男均知本案违规广告案件,均系由各该厂商实际制作及委托媒体刊播,知悉邱男名下无资产可供执行,由邱男出面担任名义负责人,且与郑女通谋,将违规案行政裁处书或相关公文,让将邱男或商号列为受裁处人,规避裁罚。
郑女因熟悉新竹市政府公文发送流程,将369件违规广告裁处书注记「用印后承办人自行发文」字样,卫生局公文交换人员遂将行政裁处书送至市府行政处文书科用印后取回,郑女再将行政裁处书藏放隐匿于不详地点,或私下将行政裁处书交予张男藏匿,刻意未合法送达受裁处人邱男和商号。
郑女同时未将行政裁处书等全卷资料依规定送交专责人员登录新竹市卫生局「 109 年行政罚锾列管催缴表」及「109年处分书编号表」,导致该369件裁罚案件未录案列管、催缴或移送强制执行,使违规厂商规避裁罚。
另所受理的其余750件违规广告案并无重复裁处,本应予以裁罚,竟故意曲解事实,于函文中以刊播时间早于前案行政裁处书开立时间,违法认定为已裁处案件迳自结案未予裁罚,且函文未依卫生局分层负责明细表规定陈核至局长,而由郑女擅自违法决行,使违规厂商规避裁罚,并迳予结案方式使厂商规避裁罚有71件。
检方查出,郑女隐匿行政裁处书或迳自结案公文后,竟私下交给张男,推由张男以1件健康食品管理法违规案2万元、其余违规案1件1万元,向实际违规厂商索贿,总计受贿款项共计1314万2500元,郑女分得其中贿款442万元。
检方认郑女涉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违背职务收受贿赂、刑法隐匿公务员职务上掌管之文书及行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公文书等罪嫌。张男和邱男邱犯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