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东镇代会主席陈昌平和峨眉乡长王增忠涉贪渎案检方依法起诉
竹东镇代会主席陈昌平(左)涉LED路灯汰换采购贪渎案,检方依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提起公诉。(罗浚滨摄)
峨眉乡长王增忠(中)涉LED路灯汰换采购贪渎案,检方依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提起公诉。(罗浚滨摄)
新竹地检署1月7日侦办竹东镇公所和峨眉乡公所LED路灯汰换采购涉及贪渎案,竹东镇代表会主席陈昌平、峨眉乡长王增忠等7人田有串证、灭证、逃亡之虞被羁押禁见,检方4日侦查终结,依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将7名被告提起公诉。
检方调查,陈昌平为协助徐姓LED业者得标,2018年在代表会通过竹东镇LED节能灯采购案预算2400万元及后续扩充案600万元,徐得标后由江姓业者出面交付预算1成240万元贿款给陈昌平。徐未付后续扩充案60万元,陈昌平多次打电话催讨贿款,并表示「见面就是输赢」等语, 由江领款交付。
2019年峨眉乡公所有LED路灯采购案,江、徐两人得知陈昌平与峨眉乡长王增忠熟识,并愿交付预算金额15%贿款,王增忠接受请托后,交办建设课长魏宇祥编列「峨眉乡LED路灯案」预算650万元,魏并护航徐姓业者得标。
陈昌平知道徐得标后,多次催促徐交付15%即90万元贿款,由江提领90万元在东镇代表会交付,供陈昌平与王增忠朋分。
检方指出,陈昌平于羁押禁见期间,竟以书面向竹东代表会指定镇代陈达琳代理主席,随即指派检察官调查,认周姓、邱姓、张姓律师违反律师法第及律师伦理规范规定,周姓律师涉案情节重大,均声请移送律师惩戒委员会惩戒。
检方认陈昌平在竹东LED路灯采购案犯贪污治罪条例收受贿赂罪嫌,犯罪所得300万元,陈和王增忠在峨眉乡LED路灯案同犯收受贿赂罪嫌,犯罪所得90万元,均请法院依法宣告没收。魏宇祥犯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对于主管或监督之事务图他人不法利益罪嫌。
江姓、徐姓、胡姓、林姓等业者,均犯交付贿赂罪嫌及对公务员违背职务行贿罪嫌,涉及假交易,依违反商业会计法会计凭证填制不实罪嫌起诉。
另,陈昌平于羁押禁见期间,透过律师带出 便条纸,指定镇代陈达琳代理主席,检方调查认周姓、邱姓、张姓律师违反律师法及律师伦理规范,周姓律师涉案情节重大,均声请移送律师惩戒委员会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