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昌平涉贪被羁押 指定代理主席便条公文被认违法 镇代互推主席

竹东镇代会主席昌平(左)涉及贪渎案被羁押禁见,期间发生签名指定代理主席的风波内政部县府了解此案做为地方自治的案例。(罗浚滨摄)

陈昌平被羁押禁见签名指定陈达琳代理主席的便条,检方查出是律师带出传递,镇代范威认此公文书的取得涉及违法。(范国威提供/罗浚滨新竹传真)

竹东镇代会主席陈昌平涉贪渎案被羁押禁见,签名指定镇代陈达琳为代理主席的便条公文,检方查出是律师从看守所带出传递,镇代范国威认此公文书的取得涉及违法,程序上有严重瑕疵。县府方面则待检方函文确认是违法便条公文,依规将由竹东镇代之间互推主席。

范国威说,主席陈昌平8日被羁押后,代表秘书郭俊富在12日拿出该便条公文,代表们发现陈11日签名指定陈达琳为代理主席,但陈已被检方羁押禁见,竟然能签公文书?合理怀是郭造假,他才举发向检方提告。

检方20日查出是律师将陈昌平签名的便条公文带出传递,并将3名律师移交惩戒,让此案真相大白。但竹东镇代们对此案有不同看法,有的认为这是陈昌平的「意思」,就让陈达琳做代理主席。

范国威则指陈昌平被羁押禁见,签名指定代理主席引发的风波,内政部请县府了解将此案做为地方自治的案例,若承认这样可以,无异鼓励日后因案被关押的政治人物,是不是都可以在看守所签发文公?代表们希望县府指示,该如何处理此案。

县府指出,地方立法机关组织准则第17条规定,主席、副主席同时不能执行职务时,由主席指定代理,不能指定时,代表于十五日内互推一人代理。若地检署函文给县府,确认陈昌平签名指定代理主席的便条公文属于违法,将知会竹东镇代会依规由代表们互推代理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