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代会主席涉贪遭羁押!3律师助「隔空」指定代理全遭惩戒 

▲镇代会主席涉贪遭羁押禁见,透过律师发送「签名公文」至县府指定代理主席,竹检将3名涉案律师移送惩戒。(图/记者陈凯力翻摄)记者陈凯力、陈羿妏/新竹报导

新竹县竹东镇代会主席陈昌平因「落日计划」LED案,涉嫌贪渎、图利厂商,8日遭法院裁定羁押禁见。然而,陈昌平人在看守所,却能「隔空签名」指定代理主席公文,夸张的是,代表秘书也受理,将公文发给新竹县政府,引发外界质疑。对此,新竹地检署获悉后开始侦办,日前认定周姓邱姓、张姓律师3人滥用律师权,协助陈昌平行使不正当行为,将3人移送律师惩戒委员会惩戒。回顾案情,陈昌平因涉贪遭裁定收押禁见,副主席钟桂龙也违反《选举罢免法》遭判刑1年10月、褫夺公权2年,遭代表会停职,因此竹东镇代会主席一位出现悬空状态。孰料,人仍在看守所的陈昌平却「隔空签名」,「指定陈达琳代表代理主席」,下方还有压上日期,以及2个不同笔迹的「陈昌平」亲笔签名,引发外界质疑,新竹地检署随后介入侦办。

新竹地检署表示,14日获悉陈昌平于羁押禁见期间,以书面向该代表会指定陈达琳代表代理主席一事,随即指派检察官调查,认定周姓、邱姓、张姓律师违反律师法第43条第2项、律师伦理规范第37条规定,周姓律师另违反律师伦理规范第15条之规定,且情节重大,均声请移送惩戒。

新竹地检署指出,律师对于受委任、指定或嘱托之事件,不得有不正当之行为或违反其职务上应尽之义务,而律师未得主管机关许可,不得为受羁押之嫌疑人被告受刑人传递或交付任何物品,但与承办案件有关书状,不在此限。

然而,邱姓、张姓律师明知上开规定,仍于看守所接见陈昌平时,为其传递与承办案件无关之文件,滥用律师会面交往权且逾越辩护之目的,使陈昌平于羁押禁见期间,仍可下达书面指示给代表会,影响人民司法公正观感,戕害律师形象,属执行律师业务之不正当行为,另外,周姓律师为邱姓、张姓律师所属事务所之主持律师,竟明知规定,仍授意邱姓与张姓律师传递交付前开书面资料,故将3人移送律师惩戒委员会惩戒。